项目经费相关注意事项汇总 | |||
业务类型 | 关键事项 | 注意要点 | 参考资料 |
经费入账 | 1.纵向项目:科研经费入账通知单(带水印、第一次入账2份、第二次入账1份),合同复印件一份,上一级到项目任务书(首页、合作者名单、预算、盖章页的复印件) 2.横向项目:科研经费入账通知单(带水印、第一次入账2份、第二次入账1份)、合同复印件 |
北京师范大学财经服务手册(2020版); 师校发【2021】28号关于印发《科研项目任务分立和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; 师校发【2021】27号印发《横向科研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; 师校发【2021】26关于印发《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; 师校发【2019】50号印发《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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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外拨 | 财务报销单、科研经费外拨审批单(带水印)、预算、营业执照(公司) | 拨校内合作者:在完成科研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,随同项目入账直接办理校内转账,不需要财务系统填单 | |
间接经费 | 未拨付的30%绩效 | 1.结题验收后发放; 2.填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经学部、科研院、财经处盖章或提供结题证书(有具体项目信息和审计公司章),拿材料到财经处9号或10号窗口办理拨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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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调整 | 1.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; 2.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|
科学技术类项目设备预算总额不予调增,确需调增的应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审批(如基金委等);拟购置设备的明细确需发生变化的,应履行学校内部审批程序 | |
注:此要点中提到的“科研系统”均指“北京师范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” |